靖华:存好心,做好人,行好事

首页 > 专题荟萃 > 襄阳楷模 > 5期 襄阳文明网 2014-11-13

  2007年起至今,湖北省人民政府就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专职律师,多年来,通过不断地向贫困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进而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一直以来,我秉承“诚以待人、信以立世”的格言,抱着存好心,做好人,行好事的心态努力为当事人办好事、办实事。

  存好心,不贪恋钱财,有爱心

  20088月的一天,办公楼门前出现了一名面色黝黑、头发蓬乱的女孩,女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推着一辆老式的破旧“二八”自行车,其中一个脚踏板没有了,只留下一个轴承杆光光地在那里。再一打量,这女孩的穿着很破旧,最显眼的是脚上竟然穿的是一双有着几个破洞的手缝布鞋,脸上呈现着深深地焦虑和紧张。看到女孩的一瞬间,我的心猛震了一下,涌上来一股无法遏制的辛酸和不忍。这样的花季少女本该是打扮地花枝招展、在父母的宠爱中无忧无虑地生活的,这幅打扮,肯定是家境非一般的贫寒,说不定遇到什么灾难了。我当即把她喊进办公室,经过仔细询问得知:女孩姓吴,18岁,张湾镇黄坡村七组人,有个弟弟才12岁,母亲患有精神病,靠父亲一人干活维持生计,农闲时候靠和乡亲一起出去给周围的农民建房贴补家用。20085月,受一工头邀约,吴父和十几名农村建房工一起去给张湾镇朱庄村一吕姓人家建房,当月8日下午在二楼粉墙时,吴父不慎从搭建的撬板上摔下,造成重型颅脑损伤,经治疗仍然昏迷未醒,已成植物人。房主和工头仅在送到医院抢救时支付了少量医药费,对后续治疗费用及其他赔偿费用一直相互推诿,未予赔偿。了解案情后,我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这起案件。

  为了收集证据,我几次去事故地找人走访、询问。当时的乡村地处偏远,只有一趟去古驿的班车经过该村,错过了就没有了。早上我坐班车过去,但等到我走访完证人已是中午,此时并没有回来的班车经过,无奈,我只得一边走一边等车,就这样,在8月的骄阳下,我一路走到了接近高新区二汽的地方,实在走不动了,还是没有公交,只有坐了一辆麻木车才回到市区。此后,为了处理好该案,解决吴家的实际困难,让吴家能尽早拿到赔偿款,我又数次和法院工作人员一起下到乡村找房主、找工头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期间,小吴曾多次表示要给我五百元钱以示感谢,甚至一次休息天以有事当面咨询我为由把我喊出来要塞给我五百元,都被我拒绝了。当时的我没有什么高大上的思想,只有一个简单的想法:这是我的工作,我应该做的。五百元,对我来说也许是一件两件衣服钱,但对这个孩子来说,对这个家庭来说,却可能是一个月两个月的生活费,这样的钱,我拿了,良心何忍?后来该案在各方努力下较为圆满的解决了。

  2000年前后,正是大批律师南下淘金的大浪潮时期,但我选择了留下,留在这个收入并不高的援助律师岗位上,直到现在。虽然,现在那些同事很多成了大款,在南方有房有车,但是我并不后悔,因为这符合我当初做律师的初衷: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获得应有的法律权益。

  做好人,不简单粗暴,有耐心

  一个人要想把人做好,光有爱心是不够的,还要有足够的耐心,否则你的爱心是无法体现出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尤其需要耐心。因为:法律援助以经济困难人群为主要对象,来寻求帮助的,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无职无权,受教育程度不高,有的甚至是文盲,有的说话局促、见人怯怯懦懦,因此只有你的爱心和耐心才能让这些弱势群体感受到善意和关怀,才能体现出我们的工作价值和意义,如果简单粗暴,只会让当事人反感,甚至对法律对政府失去信心。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十四年来,我从没有因为这些援助对象不是官员不是大款而对他们心存轻视,更没有对他们大声呵斥,出言不逊过。即便是不属于法律援助的事情,我也总是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解释,并指导他们向相关部门和机构反映解决。

  20144月的一天,一大早,我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原来是一名孙姓农民工的妻子,数年前因劳动争议由我为其丈夫代理并打赢了官司,直到今年4月其丈夫去世都一直在该单位担任门卫。这位张姓老太说,“靖律师,妹妹,我丈夫去世了,他一直都还记得你,不知道你还记得我们不?他去世的事,该解决的待遇单位也都给了,我们也比较满意,因为我丈夫这个官司我们认识了,我们一直都记得你,所以给你打个电话,希望你好人过的好。”在此之前,他们的儿子小孙每年春节都会给我发个祝福短信。

  一个姓肖的小伙子,数年前因其是未成年人盗窃而给其提供刑事辩护,事过多年以后,小肖打电话给我说:“靖律师,不知道你还记得我不?但我永远记得你,你给我辩护的。现在我已出来在一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现在遇到一个签订合同的法律事项,想向你咨询哈。”我当即作了解答。还有,一位刘姓老人,数年前因为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申诉案件由我援助而认识,现在又找到我。

  像上面的事例多不胜数,很多当事人在找我代理过一次案子后,周围的亲朋好友再遇到法律问题时,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想起我。他们的理由很简单:“靖律师,我觉得你人好,我信你,我就想让你给我办。”经常在下班后、双休日,甚至在节假日我都能接到当事人打来的咨询电话,这些咨询者有的是曾经由我代理过案子的人,有的是经找我代理过案子的人介绍的人,有的压根就是打热线问到我电话的人,但不论是哪种类型,我都耐心细致的给以解答。也正因为我的用心待人,用诚待人,一些按规定不属于我们援助的案件,因为曾经由我接待过,也要求我来承办,他们都说,“靖律师这人挺好的,我的案子就想让你办”。

  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善良最懂得感恩的老百姓,他们最知道“投桃报李”,你对他们一分好,他就会回报你十分,虽然他们不能给你金银珠宝,但他们会给你最真诚最美好的祝福,而这,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他们始终坚信和践行着一句话“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因为我的爱心、耐心,所以每逢节假日我都能收到很多来自于他们的祝福短信,有的长达十来年,这些人的淳朴和善良也时刻感动着我,让我感到很欣慰。

  行好事,不敷衍了事,有细心

  要想把事做好,除了有爱心和耐心,还要有细心,只有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才能保证援助案件的质量,把好事做好。法律援助案件是不收费的,按照很多人的理解,律师是要花钱请的,没花钱的律师是不是走走过场、敷衍了事,包括一些当事人也有这种想法和担忧。我用自己的细心工作告诉他们:我会把事情做好,绝不会敷衍了事。十几年来,我办理的案件数量庞大,但对每一个案件,我都认真地对待,注意每一个细节,并注重和当事人的沟通。

  因为工作的特点,我并不能时时坐在办公室里:需要出门调查取证、需要去法院办理与案件相关的事项等,所以我一般在当天下午做好对第二天的工作计划安排。但意外还是会有的,有时虽然和当事人约好了在办公室见,但由于突然有更急的事挤进来而没法按原定计划进行的事情时有发生,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从不会因为是当事人找我办事而高高在上,对他们置之不理,让他们等着候着,随意浪费他们的时间。相反,只要计划有变我就立即和当事人联系,告诉他们因为啥事有了变化,并及时另行约定时间。有几次,下大雪下大雨,我依然按计划到了,当事人看到我非常惊讶的说:“我以为你不会来了。”我只是淡淡地说:“怎么会呢?如果我来不了一定会给你电话说清楚地。”我总认为:一句话说了,就得信守承诺,老百姓出门办个事不容易,冬天太冷、夏天太热,不能让他们空跑一趟。

  东津一戎姓老人,其子在201210月打工期间驾驶公司车辆出交通事故死亡,因是否为工伤打起官司。从市人社局认定非工伤到行政复议、再到提起行政诉讼,官司从2013年打到现在,我始终秉承服务至上原则。为了收集证据,我跑遍了市区老人儿子送货的每一个超市和门店,并和老人一起到欧庙、尹集、黄龙寻找证人,用自己的设备收集录音证据。虽然跑了很多路找了很多人,但这中间我没有拿过老人一分钱,没有喝过一口水,一次老人虽然表示要给我买午饭,但被我拒绝了,我坚持回到自己家再吃。那一次回到家里已经快下午两点了,才吃上午饭。对这一切,我没有说过任何怨言。为了能够圆满地处理该案,我也曾同承办法官一起下到乡镇调查取证、做深入调解工作。此案,承办法官一再评价说:“靖律师,你确实是非常敬业认真地援助律师,比一些收费律师都敬业。”

  办理该案期间,因老人所在的地域被市里划走,而事故发生地又在樊城区,市人社局又在襄城区,行政诉讼案件归襄城区管辖,因此,襄州区完全可以推掉该案子。老人也多次表示,“靖律师,我觉得你办得好,我就找你办,我要给你出点钱,你还管我这个案子。”面对老人求助的眼神,想着老人老年丧子的痛苦,我坚决地说,“戎师傅,只要你信得过我们,放心,你的案子我一定负责到底,不会给你推走的,但是,钱我不会收一分!我承诺了,就一定会做到。”目前我已为该案准备好了上诉状并依法已提起上诉。

古人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是一个普通的基层法律援助律师,对社会的贡献只能从一点一滴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所能做的就是法律援助工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也仅限于法律帮助。但我始终认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要去做惊天立地的大事情才是善,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份内的工作做好,那么全社会每个行业加起来,就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那么这个社会也就会变得更加美好,这也是善。所以,我认为,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法律援助就是做好事,从事法律援助就是做好人,心存法律援助就是存好心。

责任编辑:代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