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意味着“责任”

来源:襄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代丽思  时间:2017-09-13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新华社)

  用一句流行话语来说,组建一个群比吃一顿饭还容易,当一个“群官”不需任何付出。是啊,单位群、朋友群、家族群、同学群、老师家长群、公益服务群、媒体评论群,很多很多,人们戏言,今天是“群群的社会”、“圈圈的社会”,任何一个人,随心所欲,随时随地,说拉就能拉一个“圈”,说建就能建一个“群”,想当就能当一个“群官”。

  互联网群组,是信息社会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互联网的高度发达,给人们带来了预想想不到的生活便利与享受,地球变小成“村”,人人之间距离就在一“屏”间。互联网群组本身并无错,益处却不言而喻,但人类生活的任何空间都绝对不会是一块净土,自然也不可能成为法外之地。所以,互联网群组里有风云,便利的社会生活也当依法来享受。

  因为建群随意,入群没有槛,所以,世界大了什么人都会进来,让互联网群组变成了一个复杂体。如在群里行贿受贿、骗人诈捐、传播色情信息、散布谣言小道消息、发泄对社会不满和造谣中伤他人,等等,相信,很多人,甚至是单位工作群、媒体评论群,组建群组时只图工作、联系便利,根本没有考虑和想到建这个群组应该有什么规则、负什么责任、如何进行管理,所以,一些群组早已违背了建群者的初衷,变成了一块是非之地。

  现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了《规定》,并明确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也就是说,群主这“官”不再是白当了,必须权责对等。对此,一些群主恐怕还一时转不过弯来,意识不到自己的责任,但法律无情,不是你负不负责的问题,而是责无旁贷,既当群主就得担责。将群组管好管起来。否则,一旦发生违法问题,群主就在责难逃。因此,《规定》非儿戏,群主需认真。

  当然,群主自觉担责,管好群组是一个方面。但实事求是地讲,《规定》虽严,因为群组的复杂性,真正管好却非易事。莫说,互联网群组一开始就是个自由体,数量巨大,即便正规网站,尽管管理严格,净网行动不断,但违法问题还是屡禁不止。所以,有关信息管理部门,一方面要严格要求群主,一方面还当着力源头治理、规范互联网各种群组的管理,比如,实行互联网群组许可制度。

  总之,既有了《规定》,就必须落实责任,群组成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关键是群主,必须懂得,群主就意味着“责任”与“担当”,确保互联网群组空间的文明健康和谐。(贾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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