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全市掀起“拆违风暴”:没有例外 没有特殊群体

来源:襄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姚城  时间:2017-07-27

  即日起,全市掀起“拆违风暴”。在7月26日召开的全市违法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大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秦军强调,“拆违风暴”没有截止时间,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不设上限。全市上下一定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襄阳发展负责的高度,全市动员,全民行动,全力以赴,以斩钉截铁的态度、壮士断腕的气魄、驰而不息的作风,迅速组织开展违法建筑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市区违法建筑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清查并处理市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按照市区规划区范围实施三级管控处置,严禁村(居)民未经批准擅自新建住房:一级区域为城市建成区,面积约166平方公里,区域内实施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消化存量违法建筑;二级区域为中心城区内除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区域,面积约600平方公里,在这一区域内要按照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安排,将“城中村”改造与新市民公寓建设结合,依序分步实施;三级区域为城市规划区内除一级、二级区域以外的部分,面积约2900平方公里,在这一区域按照“连排成片、集中集约”的原则,引导村(居)民集中连排连片建房,原则上每户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八种类型违法建筑作为治理重点:在已出让的城市建设用地、重点工程及各类待开发地块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占压地下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公用设施安全的,以及侵占消防通道、防汛通道、堤防、河道行洪区域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侵占公共道路、广场和绿地的违法建筑;位于城市主次干道、居民集中居住区出入口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审批规定期限的各类临时建筑;城市“棚改”等重点项目区域新增抢建的违法建筑;侵占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有区域)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筑;“十三五”规划建设中可能涉及的市区征迁区域的违法建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实施或参与的违法建筑。 

  秦军指出,开展违法建筑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建立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违法建筑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全市上下要以敢打必胜的信心决心、精准实施的方式方法、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进违法建筑综合治理。 

  秦军强调,在违法建筑综合治理中,没有例外,没有特殊群体。凡属于拆除范围之内的,都一视同仁,一律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凡是在这次拆违中单位领导不力、工作不力、查禁不力,完不成任务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发现有党员干部参与、包庇、纵容违建行为的,或者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的,一律先停职再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坚决杜绝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的现象。 

  市领导吕义斌、成佳刚、胡和平、杨彪、王绍玲、刘恒友、詹徳昊、金保樊、丁曼珞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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