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持续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

来源:襄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胡俊卿  时间:2024-02-28

  学习先进榜样,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大力弘扬全市“创文”精神,在全市树立、宣传一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努力形成“弘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社会新风尚,充分展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带来的新变化和显著成效。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创文最美”系列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 

  2024年每季度开展一次评选活动,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7日,原则上每季度评选结果在申报截止时间后一个月内揭晓。

  评选项目 

  本次“创文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共设8个类型,分别是:最美志愿者、最美市民、最美司机、最美窗口、最美社区、最美街巷、最美公园、最美市场等。

  评选类别 

  1.创文最美志愿者:热心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特别是长期参与维持交通秩序、创文义务宣传、文明劝导等创文志愿服务活动,创文志愿服务时间长,事迹感人,广受社会好评。

  2.创文最美市民:在襄阳市区居住、生活、学习、工作的市民,特别是活跃在基层各条战线的创文工作者,热爱襄阳,以实际行动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突出贡献。

  3.创文最美司机: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司机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交通违章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行车安全责任事故。遵守行业服务规范,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个人仪容整洁,行为举止端庄,待人热情礼貌,车容车貌整洁,车况良好,服务效果明显。文明行车,主动礼让,开车不加塞、不打电话、不车窗抛物。诚实可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声誉良好,群众满意度高,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

  4.创文最美窗口:在创文工作中,积极发挥窗口单位的作用,主动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带头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5.创文最美社区:社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服务功能完善,便民利民服务形式多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高,受到广大市民群众认可,社区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在创文督办检查中多次被评为红榜,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6.创文最美街巷:背街小巷公益广告宣传符合要求,管理规范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无违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空中网线杂乱、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明显不文明现象。公厕标识显著,保洁及时,设施齐全。人行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7.创文最美公园:公益广告宣传符合要求,基础设施达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不文明的现象,景色优美协调,能结合地域文化、传统文化打造特色文化景观小品,常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市民群众满意度高,园区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能充分满足游客的需求。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创文工作,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8.创文最美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公益广告宣传符合要求,基础设施达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市场内无不文明的现象。证照齐全,诚信经营,遵守市场制度,门前三保落实到位,服从行业管理,无不良投诉记录。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创文工作,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评选方式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创文相关督导组实地察看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作为评选活动责任单位,要精心培育、重点打造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评选对象,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向市创文办推荐本地本单位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代表。市创文办对评选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在主要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创文最美”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表附后,电子版可在“文明襄阳”公众号、襄阳文明网、汉水襄阳APP下载)。推荐对象申报时需报送2-3张反映参与创文工作的现场照片,其中1张要求竖版留做宣传平台封面海报。于每季度申报截止时间前将WORD版电子申报表及加盖公章的扫描PDF版申报表上报市创文办。

  联系人:任哈雷

  联系方式:3515150

  邮箱:836867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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