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襄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胡俊卿  时间:2023-02-06

各城区(开发区)创文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群众高度认可、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典型代表。为大力弘扬全市“创文”精神,在全市树立、宣传一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努力形成“弘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社会新风尚,充分展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带来的新变化和显著成效。经市创文指挥部领导同意,市创文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创文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深入地开展评选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成绩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先进典型,在全市积极倡导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争创文明、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氛围,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贡献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活动时间

  从2023年2月6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三、评选项目

  本次“创文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共设11个类型,分别是:最美志愿者、最美市民、最美司机、最美家庭、最美窗口、最美校园、最美社区、最美小区、最美街巷、最美公园、最美市场等。

  四、参评范围

  此次评选活动面向市区内各战线、各行业、各领域,参评人物对象必须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素养高,社会形象好,群众高度认可。参评单位对象必须是创文工作开展以来在各战线、各行业、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在本系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各类先进典型。同时,各项目参评对象还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文最美志愿者:热心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特别是长期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创文义务宣传、文明劝导等创文志愿服务活动,创文志愿服务时间长,事迹感人,广受社会好评。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2.创文最美市民:在襄阳市区居住、生活、学习、工作的市民,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创文工作者,热爱襄阳,以实际行动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突出的贡献。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3.创文最美司机: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司机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交通违章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行车安全责任事故。遵守行业服务规范,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个人仪容整洁,行为举止端庄,待人热情礼貌,车容车貌整洁,车况良好,服务效果明显。文明行车,主动礼让,开车不加塞、不打电话、不车窗抛物。诚实可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积极参与爱心送考等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声誉良好,群众满意度高,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4.创文最美家庭:在创文工作中家庭成员积极支持并参与创文工作,遵章守纪、诚信守礼、家庭和睦、孝老爱亲、家风淳朴、邻里互助、热心公益,得到群众普遍赞誉,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突出贡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妇联、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5.创文最美窗口:在创文工作中积极发挥窗口单位的作用,主动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创文工作,带头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6.创文最美校园:大中小学校硬件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绿化布局合理,校园文化阵地建设有特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有亮点。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创文工作,带头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7.创文最美社区:社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服务功能完善,便民利民服务形式多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高,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受到广大市民群众认可,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创文工作,带头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在创文督办检查中多次被评为红榜,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8.创文最美小区:居民小区、单位家属院内公益广告宣传符合要求,环境绿化美化亮化,道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箱(桶)完好整洁,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环境秩序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晾晒、乱停乱放、乱张贴小广告等不文明现象。小区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居民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创文工作,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9.创文最美街巷:商业大街、主次干道、交通路口、背街小巷等公益广告宣传符合要求,管理规范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乱停放、空中网线杂乱、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现象。公共厕所标识显著,保洁及时,设施齐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10.创文最美公园:景区景点、公园广场、口袋公园等公益广告宣传符合要求,基础设施达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不文明的现象,景色优美协调,能结合地域文化、传统文化打造特色文化景观小品,常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市民群众满意度高,园区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能充分满足游客的需求。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创文工作,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11.创文最美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公益广告宣传符合要求,基础设施达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市场内无不文明的现象。证照齐全,诚信经营,遵守市场制度,门前三保落实到位,服从行业管理,无不良投诉记录。全面达到创文的标准,积极支持参与全市创文工作,在全市做出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

  五、评选方式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创文办作为评选活动责任单位,要精心培育、重点打造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评选对象,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向市创文办推荐本地本单位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代表。市创文办对评选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在主要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创文最美”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表附后,电子版可在“文明襄阳”公众号、襄阳文明网、汉水襄阳APP下载),一式三份。个人、家庭类推荐对象申报时需报送2-3张反映参与创文工作的现场照片;单位类推荐对象申报时需报送展示“创文最美”系列活动的视频,着重反映现场实景、创建举措、活动开展、群众评价等内容,视频采用MP4格式,清晰度达到高清1080P及以上,每个视频时长在5分钟以内。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市创文办417房间(铁佛路原电大院内),联系人:周艺斐,联系方式:3515191,邮箱:534715223@qq.com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开展“创文最美”系列评选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全市“创文”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抓好评选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广泛动员,做好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面向基层,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积极做好推荐工作,要按照有关评选标准和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所推荐的对象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使评选出来的先进代表能够在全市创文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配合评选活动的开展,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创文最美”系列的经验和做法。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典型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努力营造学习典型、宣传典型、争当典型,共创文明的浓厚氛围。

  附件:“创文最美”系列推荐申报表

  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附件:“创文最美”推荐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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