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襄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胡俊卿  时间:2022-08-04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中的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全市常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襄创办[2022]7号)精神,7月29日、30日,市创文办、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对全市50个交通路口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到岗及创文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7月29日检查情况: 

  1.檀溪路与琵琶山路交叉口(10号):

  7:37-7:42,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襄城区檀溪街道琵琶山社区。

  2.长虹路与春园西路交叉口(24号):

  17:30-17:35 ,应到岗4人,缺岗2人。责任单位:王寨街道建昌社区。

  3.长虹路与追日路交叉口(40号):

  应到岗4人,上下午均缺岗4人。责任单位:团山镇江山社区、余岗社区、黄家社区、祥云社区。

  4.中原路与七里河路交叉口(41号):

  18:22-18:30,应到岗4人,缺岗2人。责任单位:七里河街道陈营社区。

  5.汉江北路与邓城大道交叉口(42号):

  应到岗4人,上下午均缺岗4人。责任单位:团山镇学府社区、余岗社区、桃园社区。

  6.航空路与交通路交叉口(47号):

  8:15-8:25,应到岗4人,缺岗2人。责任单位:襄州区民政局、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

  7.航空路与金富士路交叉口(48号):

  7:30-7:40,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8.东津世纪城金源路与劲松路交叉口(49号):

  17:30-17:40,应到岗4人,缺岗4人。责任单位:东津新区创文办。

  二、7月30日检查情况: 

  1.西街与南路交叉口(4号):

  8:30-8:50,应到岗4人,1名志愿者迟到30分钟。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西街与内环路交叉口(6号):

  应到岗2人,上午下午均缺岗2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檀溪路与长虹南路交叉口(8号):

  7:30-7:35,应到岗4人,缺岗2人。责任单位:农行襄阳分行。

  4.檀溪路与汤家湾路交叉口(11号):

  17:57-18:00,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5.檀溪路与轴承一路交叉口(13号):

  8:30-8:35,应到岗4人,缺岗1人;18:05-18:10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襄阳轴承厂。

  6.檀溪路与虎头山路交叉口(18号):

  应到岗2人,上午下午均缺岗2人。责任单位:长江委汉江水文局。

  7.长虹路与建设路交叉口(21号):

  8:30-8:36,应到岗4人,缺岗2人;18:12-18:17应到岗4人,缺岗3人。责任单位:国网襄阳供电公司、樊城社保处。

  8.长虹路与松鹤路交叉口(22号):

  8:43-8:47,应到岗4人,缺岗2人;17:52-17:56应到岗4人,缺岗2人。责任单位:工商银行樊西支行、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襄阳输油处。

  9.大庆东路与红光路交叉口(25号):

  9:10-9:15,应到岗4人,缺岗2人;18:10-18:16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工商银行樊东支行、金鹰重工。

  10.人民路与汉江路交叉口(26号):

  8:30-8:36,应到岗3人,缺岗2人(地质八大队志愿者在岗)。责任单位:工商银行科技开发支行、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襄阳分局。

  11.春园西路与汉江北路交叉口(27号):

  8:49-8:55、17:30-17:36,应到3人,上午下午均缺岗1人。责任单位:航空工业医院。

  12.解放路与长征路交叉口(33号):

  8:47,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18:10,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规划局樊城分局。

  13.解放路与朝阳路交叉口(36号):

  18:25,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襄阳市第一中学。

  14.长虹路与七里河路交叉口(38号):

  8:30-8:32,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市房屋征收事务处。

  15.长虹路与中原路交叉口(39号):

  17:59-18:08,应到岗4人,2人临时离岗。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6.长虹路与追日路交叉口(40号):

  9:06-9:12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高新区税务局。

  17.汉江北路与邓城大道交叉口(42号):

  8:45-9:00应到岗4人,1名志愿者迟到30分钟。责任单位: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18.航空路与交通路交叉口(47号):

  18:13-18:37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张湾街道。

  19.航空路与金富士路交叉口(48号):

  17:30-17:42,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张湾街道。

  20.东津世纪城金源路与劲松路交叉口(49号):

  8:30-8:40,应到岗4人,缺岗1人。责任单位:襄阳市第三中学。

  工作要求   

  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城区和单位对创文工作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管理不细,要求不严。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创文指挥部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各城区、单位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提升觉悟,从“总开关”上查错纠偏,不能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当作额外负担,要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担责,自觉奉献社会,真正把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当作文明单位创建的规定动作,当作一名襄阳市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当作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奉献社会”的基本要求。

  2.落实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在完成本单位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任务的同时,要加强对参与单位的管理、督办、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服从安排,主动做好对接,主动支持配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7月29日修订的《2022年文明交通志愿者岗点安排表》,制定负责路口各责任单位明细值班表,于8月5日上午12点前报市创文办志愿服务督导组,邮箱:xywmb2k@qq.com。

  3.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规范装备,各城区各单位要为志愿者配备帽子、马甲、袖章、旗子、垃圾捡拾器等必要装备、工具,经费从城区创文经费和单位精神文明创建预算列支;二是规范上岗,要加强对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和创文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志愿者不得迟到、早退、缺岗,在岗不作为、玩手机、扎堆聊天,要掌握基本的创文知识,上岗后主动履责,对闯红灯、逆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乱丢烟头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4.加强执纪问责。针对本次督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市直媒体将予以公开曝光,各城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结果于8月5日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创文办志愿服务督导组315办公室,电话:3515502。从现在开始,若发生因宣传、教育、督办不到位而出现上述同类问题的,一律移交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追究“一岗双责”:既追究当班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与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和奖惩挂勾。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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