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襄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代丽思  时间:2017-04-13

关于印发《关于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市直各媒体、楚天快报,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襄阳市委宣传部 

                                 2017411 

关于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的 

       

  今年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综合考评年,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市民坚定必胜的信心,上下一心、众志成城,以决战决胜的精神,举全市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奋斗目标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规模,提升宣传效果,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地立体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重要举措、经验做法,通过铺天盖地、生动有力有效的宣传战役,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市方方面面的争创热情和激情,极大地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热火朝天的浓厚氛围,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2017年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精神,结合我市创文工作实际进展情况,进一步解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2.围绕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宣传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事项和保障措施。  

  3.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深入宣传“让城市更美好、让群众得实惠”的创建宗旨。  

  4.大力宣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坚定必胜信心,必须举全市之力,必须全民参与,必须以背水一战的勇气,必须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必须以顽强拼搏的激情全力创建。  

  5.大力宣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面临的形势、正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报道各地各部门“问题清单”及整改承诺,督促创文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曝光一批不文明行为(现象),加大各种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相关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提升文明素质,积极主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6.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文明礼仪知识;加大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交通行动、文明餐桌行动、文明旅游、“襄阳好人”推荐评选、“襄阳楷模”推荐评选、“感动襄阳十大人物”推荐评选、“我们的节日”等内容报道力度。  

  7.大力宣传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全面宣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经验做法;加大创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三、宣传安排  

  ()市内宣传热火朝天  

  1.统一开设专栏。各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栏目中统一开设《举全市之力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专刊专栏专题,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先进典型,曝光问题、鞭策后进、促进整改,为创文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襄阳日报要在头版重要位置和二版头条位置长期开设专栏,在《举全市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栏题下根据内容再开设相应子专栏,宣传内容较多时要制作《举全市之力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报眉,形成专版报道。襄阳晚报、楚天快报要在要闻版长期固定专栏位置,同时每周加报眉《举全市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至少推出1个专版或2个半版。襄阳广播电视台要在“襄阳新闻”和“今日播报”同时开设专题,并制作10秒左右的片花。汉江网、市政府网、襄阳宣传网、襄阳文明网等各网络媒体,要在网站首页开设专题链接,制作专题网页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报道力度。  

  2.加强言论引导。提前准备及时推出系列评论,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召开第二天,襄阳日报要在头版刊发1篇社论,其他媒体要同步进行摘要刊播。会议召开之后,襄阳日报要迅速在头版推出一组不少于15篇的系列评论,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与内涵、创文工作重大意义、坚定信心、克难攻坚、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严肃纪律、全民参与、提高素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治薄弱环节等与创文相关的各方面进行短而精、深而活的阐述。襄阳广播电视台“襄阳新闻”、“襄阳之声”栏目要同步摘播,襄阳晚报、楚天快报可同步转发系列评论,也可结合自身媒体特点,组织撰写短小精悍的系列评论。  

  3.组织系列访谈。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召开后,在《举全市之力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中,一是开设《全力“创文”市直部门领导访谈》、《全力“创文”县(市区)委书记访谈》两个子专栏,分别对创文工作进行表态、承诺,电视新闻2分钟,报纸600字左右,对市直创文重点责任单位、服务窗口的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委书记进行访谈。二是开设《全力“创文”大家谈》子专栏,采访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外来游客谈创文的必要性、重要性,同时为创文工作献计献策。  

  4.及时全面报道“创文”工作动态、举措、进展。围绕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主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采访相关市直单位(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所采取的举措和工作成效。  

  5.及时全面报道“创文”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纸开辟《全力“创文”排头兵》专栏,不断推出一批主动作为、克难攻坚、顽强拼搏、撸起袖子真抓实干全力创文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广播电视、各新媒体也要加大对创文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  

  6.加大曝光力度。各媒体要统一开设《曝光台》子专栏,每天图文并茂至少2篇。一是对有关部门履职不力进行曝光。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根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其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市文明办将督办检查、媒体曝光的问题整理成“问题整改清单”,交各媒体同步公示。采访单位负责人,报道整改承诺,并跟踪报道整改情况。二是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不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曝光。对火车站及周边环境、出租车拒载、城市乞讨人员管理、社区脏乱差问题、门前三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牛皮癣整治等问题逐项进行集中曝光。采访管理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人,公开报道整改承诺,并跟踪报道整改情况。三是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曝光。重点曝光十种不文明行为:谁在闯红灯?(分行人、车辆两个系列);‚谁在横穿马路?谁在翻护栏?ƒ谁在乱停车辆?④谁在向车外乱扔杂物?⑤谁在乱倒垃圾?⑥谁在随地吐痰?⑦谁在乱贴乱画?⑧谁在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堆放?⑨谁在乱摆摊点、占道经营?⑩谁在践踏攀爬花草树木?谁在毁绿种菜?  

  在曝光市民不文明行为的过程中:(1)襄阳日报、襄阳晚报、楚天快报对易发多发的个体不文明行为,可采取大幅照片(18×12cm12×16cm左右)+记者点评的方式,以“看!谁在闯红灯?”、“看!谁在横穿马路?”、“看!谁在×××?”为题(放在照片上方),每个专题至少集中10天反复报道。照片要注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他/她”的大致年龄。点评要结合情境,抓住人物特征,以简短精辟、富于艺术性的语言进行善意的批评规劝。发稿时要刊发互动平台网友点评,对不文明行为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为防止对被曝光人的过度伤害,造成意外事件,对被曝光人的脸部做马赛克处理。(2)襄阳广播电视台现场实录不文明现象后,采访旁观者和执法者,在不引发冲突的情况下对当事人进行采访,陈说利害,引导市民反思不文明行为。播出时以马赛克遮挡当事人面部,并在每一篇报道后进行必要的点评。同时对于不文明行为集中发生并且有管理主体的区域,将该区域的责任人作为重点采访对象,通过采访报道督促其履职尽责、强化管理。可通过对比不同路段、不同社区、不同场所的状况,促进各相关单位形成“争先进、比文明”的竞争氛围。(3)汉江网、市政府网、襄阳宣传网、襄阳文明网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曝光台》专题,及时转载报纸和电视台刊播的稿件。  

  不文明行为、不文明现象集中曝光一段时间后,各媒体要组织深度报道,深入剖析“十大”不文明行为的成因,专题报道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诚信建设、“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等热点难点问题,发动市民参与讨论,共同寻找治理对策,强化宣传效果。  

  7.市民参与互动。一是发动市民曝光身边不文明行为。各媒体都要开设《不文明现象随手拍》子专栏,以有奖征集的方式,发动网友通过“随手拍”曝光市民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现象。二是以“群众来信”、“群众投诉”形式,及时刊发广大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不文明现象,并配上“专家点评”、“网友评论”、“记者微评”,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曝光,给予批评。三是组织媒体开展创文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  

  8.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宣传。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襄阳好人、优秀志愿者及志愿组织等典型示范作用,推出一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典型报道,邀请先进典型人物走进直播室,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发起“寻找最美人物”、“襄阳工匠”等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图片展和播放电视专题片,以讲故事、讲道理、寓教于乐的形式,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  

  9.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各媒体要围绕《举全市之力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制作一批公益广告,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报纸。襄阳日报、襄阳晚报每月不少于4个整版公益广告。楚天快报每月不少于4个半版的公益广告。‚广播电视。襄阳广播电视台各频道要制作高质量的“创文”宣传短片,在《襄阳新闻》、《今日播报》、《帮女郎》、《你听我说撒》等节目前后播放,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8次;各频道同时通过滚动字幕每1小时推送一次“创文”宣传口号。各广播频率创作高质量的“创文”宣传公益广告,每天播出30次,黄金时段至少15次。协调湖北广电襄阳分公司,每天电视收视高峰时段在电视各频道上方滚动播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口号。ƒ汉江网、市政府网、襄阳宣传网、襄阳文明网要制作公益广告图片,在首页“图库”滚动播出,同时可以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视频、微电影,在专栏中进行展播。④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图片、漫画等,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和密度。每天推送的头条文章结束语后,要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口号或小幅漫画。  

  10.精心准备系列深度报道。各媒体要注意收集新闻素材,总结提炼全市创文工作的成就、经验,在创文验收前夕推出一组不少于5篇的系列报道,充分展示我市创文工作的成就和经验。  

  ()对外宣传形成广泛影响  

  由市委外宣办负责抓好全市创文对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力争在大报、大台、大网刊发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重头稿件,全力推介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色经验,力争在全国形成影响。  

  1.组织专班提炼总结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经验做法,积极向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报送相关稿件。  

  2.积极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沟通,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中新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北日报、湖北卫视等媒体领导和编辑记者到襄阳深入采访报道,力争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发重头稿件,形成广泛影响。  

  ()新媒体宣传浓墨重彩  

  1.汉江网、市政府网、襄阳宣传网、襄阳文明网等按方案要求统一开设专栏,制作相关专题,将各媒体刊播的相关稿件进行归类、分块、再编辑,实现再传播。充分发挥网络互动性强的特点,要主动设置议题,引导广大网友参与互动,积极引导网络舆论走向,促进广大市民提升文明素质。  

  2.利用网络传播无边界的特点,向知名网站推送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经验做法。积极与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凤凰网、荆楚网等中、省主流网络媒体沟通,推介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亮点、新经验、新成效,掀起网络宣传热潮。  

  3.实行融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各类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要围绕受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与受众进行互动,解疑释惑。要对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的稿件进行再加工、再编辑、再传播,提升新闻价值,扩大新闻传播覆盖面,在更大范围凝聚人心士气。  

  ()社会宣传声势浩大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要积极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采取电子屏滚动显示宣传标语口号、印发宣传单、制作宣传栏、设置公益广告牌等方式,重点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文明礼仪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等知识,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如下:  

  1.组织辖区各单位、街道、社区制作或设置“创文”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解读宣传栏,设置一定数量(300米视线范围内可见为标准)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宣传牌,普遍设置社区(单位)道德墙和好人宣传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2.全市各地户外大屏,各单位、各商业网点,各车站、机场等单位室内外电子显示屏应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市区商业广告牌要拿出30%的广告位制作“创文”宣传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城管局、工商局)  

  3.全市城区主干道交通管理提示电子显示屏要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公安局)  

  4.全市出租车车载电子显示屏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全市公交车辆的30%车身广告制作“创文”宣传公益广告,公交车广播和车内电子显示屏要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县两级交通局)  

  5.全市各地大、中型商场的室内外电子显示屏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商务局)  

  6.全市各地酒店、宾馆、旅行社的室内外电子显示屏,旅游景点的电子显示屏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旅游局)  

  7.全市各地大、中型医院要在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各级学校校园和教室布置一定数量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宣传牌,室内外电子显示屏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卫计委、教育局)  

  8.全市各地银行及营业网点门前电子公告、电子字幕牌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银监局)  

  9.全市各地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场)、剧院、电影院内外要布置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宣传牌,室内外电子显示屏要以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候播出“创文”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10.全市各建筑工地围挡都要制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宣传画,不少于50%围挡面积。(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城建委)  

  11.襄阳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和市政务信息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推送“创文”手机铃声,每周向市民发送2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短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务信息中心)  

  12.市区各公园、广场、车站、码头、景区、商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场所,都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公益广告牌,并建成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或好人公园、好人广场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建委、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各城区区委宣传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其他单位或未尽事宜,请按照襄创指[2015]3号、襄创指[2016]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三、宣传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媒体、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的使命感,高度重视创文活动宣传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到人,规定动作要高质量完成,自选动作要出新出彩。各媒体要将创文宣传报道列入每周例会和每天的编前会进行精心策划、督办落实。  

  2.创新宣传方式。各媒体要在宣传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报网互动、报台互动、台网互动等形式,通过宣传手段和方式的创新,提升报道效果;要充分利用微博、播客、博客等互联网平台,多渠道、多平台报道创文活动,以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舆论正能量。  

  3.组建得力宣传报道工作专班。从市创文办、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各抽调一名干部,从各媒体抽调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采编人员,组成创文办宣传报道组,实行统一指挥,集中采访,形成宣传合力,采写有温度、有深度、有高度的新闻,确保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4.加强协调沟通。建立“襄阳创文微信群”,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定期召集创文宣传报道组、市直媒体、创文成员单位参加的创文宣传联席会,沟通、策划宣传选题。各级创文办、创文成员单位、创文责任单位要积极收集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主动、及时向市创文办宣传报道组报送,反映工作进展、任务落实情况。 

 

20170411 襄宣通[2017]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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